6月26日下午,研究院在德馨楼402会议室组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院长刘海明主持,副院长马静及全体教师参加学习活动。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在《求是》发表的重要文章,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河北省三河市在城市管理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例为例进行警示教育,强化以案示警。刘海明强调全体老师要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将党性修养融入日常科研与教学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推动学校和研究院高质量创新发展。
(审核:马静)